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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2、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21-02-24 17:34   审核人: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3月份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要求在2月底3月初完成,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

二、学习内容

1.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正确行使权力,做到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确保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2月20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讲话精神,力争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宣传,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做好学习宣传、动员组织,带领全体党员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

四、学习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_共产党员网

http://www.12371.cn/2021/01/04/ARTI1609758349105433.shtml

2.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_共产党员网  

http://www.12371.cn/2021/02/20/ARTI1613823744228513.shtml

 

             党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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