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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七一”前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8-06-07 18:14   审核人:

学院党委、各党总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七一”前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

二、活动内容

1.开展讲专题党课活动。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支部参加“支部主题党日”并讲授专题党课。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为本单位教职工党员干部讲一次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结合思想工作实际,给支部党员讲专题党课。

2.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各单位要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精心组织党员集体重温入党誓词,要求全体党员佩戴党徽。

3.开展毕业生党员“最后一次党课”活动。结合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度制度化要求,确保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接受一次党性教育,重点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信仰者和坚定践行者,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毕业后立足岗位奋发进取,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三、活动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安排,细化本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内容,确保“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2.各学院党委要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面向毕业生党员集中开展党的组织关系转接教育和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教育,确保教育全覆盖,妥善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各基层党组织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稿或活动总结(文字、图片等)以学院党委、党总支为单位于6月29日之前报送组织部(机关各党支部材料由各党总支统一收集报送)。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学院党委和相关支部应就“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活动情况形成专题新闻稿。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各学院党委和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的党课讲义,一并报组织部备案。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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