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委各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使其系统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轻工大党发[2014]23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7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党校培训对象主要为:品学兼优并经团组织推优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2015级普通本、专科生党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党建基本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本期党校培训定于10月15日至11月12日在常青校区和金银湖校区同时举行,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具体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
四、具体事宜
(一)推选、报送学员名单。
学员要求:一是立足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加大在低年级学生中遴选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的力度;二是遵循分期分批培训原则,各分党委按照发展计划,遴选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新生党员素质,凡2015级普通本、专科生党员应参加本期党校培训。
报名要求:在学员名单确定后,各分党校应从《党务管理系统》“积极分子”列表中确认生成《党校学员名册》,并于9月30日前将《党校学员名册》纸质版(需分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分党委印章)报学校党校教务办公室(组织部,行政楼518室),同时领取相关学习资料和用品。
《党校第7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入学通知书》(见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由各分党校为学员下发。
(二)办班形式。本期党校培训采取分班上课形式。依据各分党校学员人数而定,分党校学员人数在150名左右的,可单独办班;若学员人数不足150名,经学校党校协调,可依据就近原则,若干分党校联合办班。每班应明确一名班主任负责整个班级事务,联合班级的班主任由牵头分党校指派,其他分党校作为配合单位,共同协调相关事宜。
(三)聘请党课教师、联系教室。各班在确定上课时间、地点后,按学校党校推荐的老师名单,聘请党课教师并联系教室。
本期党课老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教师名单、联系方式、主讲内容见《党校第70期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见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
(四)制定《培训方案》。各班应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党课教师、小组讨论选题及指导老师等内容。《培训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应于10月9日前报学校党校教务办公室。
(五)开学典礼。开学典礼将于10月15日14:00在常青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和金银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同时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分党校指定一名专门负责同志到场,负责现场纪律维护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报党校教务办公室。
(六)教学管理。本期党校管理工作由学校党校教务办公室和各分党校共同负责,各班班主任应全程参与学员的管理、教育和学习过程,并认真指导学员按照要求参加小组讨论。培训期间,应结合培训内容,组织1-2次讨论活动,讨论活动应邀请党建督导员、组织员或分党委负责人参加。
(七)结业考试及阅卷。学校党校将于11月12日统一举行结业考试,11月13日全天进行集中阅卷,具体考试及阅卷工作将由学校党校教务办公室统一进行安排。
(八)评比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名额按本期党校学员的5%由各分党校组织评比,优秀学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党校的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现象;总评成绩优异;学习笔记认真完整;小组发言积极,准备充分,观点正确。
(九)办理结业手续。由学校党校统一为合格学员办理结业手续,结业手续主要包括审核《党校学员登记表》,领取《党校学员结业证书》、《党校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发放奖品等事项。
(十)资料整理与归档。各分党校要按照党员发展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及时调整《党务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以备随时查阅。
对于在培训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党校教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徐燕 赵双喜 电话:027-83955542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