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主题教育  党史博览  规章制度  党内法规  党务问答  下载专区  在线投稿  学习视频  学校首页 
最新公告: · 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09/16      · 关于开展2021年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09/14      · 学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圆满落幕    09/03      · 关于开展2021年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08/19      · 我校两名青年教师赴东西湖区挂职    07/13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党建实事>>正文
【国内要闻】三部委:严禁借党建名义公款旅游
2017-09-05 09:05   审核人: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等三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党建活动经费的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并明确了相关标准和列支渠道;《办法》还对活动内容、地点、用餐等做出限制性规定,即“八个严禁”。

《办法》由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联合印发。《办法》共7章27条,首次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进行了规范。

《办法》提出,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要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备案审批管理。各单位党建活动计划经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备案。

《办法》规定了党建活动经费的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并明确了相关标准和列支渠道。

其中伙食费部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租车费部分: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办法》要求,开展党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

《办法》对加强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加强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党建活动计划编制和审批制度,加强源头控制。党建活动计划要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并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备案。

二是严格规定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活动组织方式。明确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直接支出,不能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包括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尽量安排集体出行。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三是对活动内容、地点、用餐等做出限制性规定,即“八个严禁”。包括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c)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编:430023 电话:027-83955542 传真:027-8395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