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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2015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说明
2015-12-24 16:33 佚名  未知 审核人:

领导干部每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接受省委组织部抽查核实已成为干部管理工作的新常态。为了搞好2015年度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共分两大类十四项,请各位中层干部先认真阅读每一事项的详细说明,再进行填写,填写的数据和信息必须真实、完整。2015年新提拔的副处级干部,作为首次正式填报,必须逐项如实准确填写。其他同志,同一事项如果在2013年和2014年已经如实填写、且没有变化的,不需要重复填写;对之前未报的,要补报;填报不准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要重新据实填报。

2、表中每一事项与去年相比,无论发生了何种变化,都要如实填报。以下几个事项作重点说明:

(1)关于“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事项:2015年学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出国(境)证件的管理由过去的个人保管改为学校集中保管,因此,在填报的时候,因保管机构发生了变化,该项内容要重新填写,并在“保管机构”栏中填“学校集中保管”。

(2)关于“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事项:该事项应为2015年112月份的总额,数据可以在财务处网上查询。“工资”全年合计的总额等于工资表中第一次应发数(含公积金x 2)与第二次实发数(扣税)之和。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所有收入都算作工资收入,不存在“奖金”问题。

(3)关于“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事项:只要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购买协议,就要填报,而不能以是否取得两证为依据(只要签了购买协议,有关房产信息就会通过身份信息自动上传到有关机构)。填报房产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和交易价格填报。

(4)关于“本人和家属购买的股票、基金等情况”的事项:为了信息录入、查询和比对工作的准确性,今年我校统一填报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请不要自行更改填报时间。

股票、基金的市值以2015年12月30日收盘市值为准。这里的市值仅仅指持有的股票和基金截至填表日(即31日)前一日(即30日)的收盘市值,不包括账户中的没有购买股票和基金的资金,也不包括融资账户中的股票。表格不够填写的,请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或者打印出来,直接粘贴在上面。

3、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请务必与配偶、子女讲清政策,并要求其在《提醒函》上签字,以免错报或漏报;本人在《个人承诺》上签字,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请将报告表填好后装入档案袋,并在信封上签名,以分党委为单位于2016年1月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请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填写,并对自己填写的相关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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