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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01-15 11:05   审核人: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的通报》,武汉轻工大学顺利通过复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学校自2011年以来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关键,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以环境和阵地建设为保障,在传承中求创新、谋发展,在实践中创特色、树品牌,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学校多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首届“湖北省文明校园”,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以及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等省级以上集体荣誉30余项。

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全体轻工大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标志着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也必将为我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另悉,学校同时蝉联“湖北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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