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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办机制
2013-10-08 08:12 佚名  未知 审核人:

9月27日上午,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督导组成员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丰林主持。

会议认为,按照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按照要求,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一对一访谈”、设置电子信箱、设立意见箱、家访教学科研骨干等措施,广泛征求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工作要进行“回头看”,特别是督导组要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教育走过场、征求意见不认真、梳理意见未上报、工作要求未落实的,要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求在短期内进行“补课”和“回炉”,确保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一定要突出重点抓和抓重点,建立和强化责任制。目前,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征求意见工作基本完成,近期重点要抓好基层二级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征求工作,同时要抓好意见是否切实聚焦“四风”这一重点。办公室成员单位和督导员要各司其责,抓好各党总支部、机关党委各支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工作: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情况,读书笔记的记录情况和心得体会的撰写情况;是否做到全方位、多层次和广覆盖征求意见,是否真正找到了领导班子和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检查各党总支部、机关党委各支部是否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制定了相关方案,工作落实到人,做到立行立改,建章立制;督办处级以上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和处级干部蹲点联系学生班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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