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部门首页  部门简介  学习教育  机关党委  规章制度  党内法规  党务问答  下载专区  学校首页 
最新公告: · 校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09/11      · 学校举行2025年“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暨校党委书记讲授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07/01      · 学校举办2025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暨重要岗位专题培训班开班式    06/10      · 学校召开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工作动员部署会    06/06      · 学校举行新时代年轻干部读书班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    05/27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党务问答>>正文
【党的组织】对离退休党员如何进行组织生活管理?
2018-02-28 10:10  

    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对于继续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他们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要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这些同志参加为原则,可采取以下方法组织安排:
  (1)凡就地安置仍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的关系已转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并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支部或小组,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退职干部党员和退休工人党员,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根据他们的特点安排活动。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状况,不宜过多。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c)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编:430023 电话:027-83955542 传真:027-8395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