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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3-06-04 15:03 佚名  未知 审核人:

各党总支部、党委各部、机关党委,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武汉工业学院委员会2012年度“两访两创”活动实施方案》(武工校党发〔2012〕29号)和《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武工校党发〔2013〕6号)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自2012年6月以来组织开展“两访两创”活动的党总支部或党支部;“两访两创”活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自2012年6月以来参与“两访两创”活动的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一)“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

1.工作落实好。有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有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全力落实干部访谈教师、教师访谈学生的任务;访谈工作安排得当,措施得力,创新载体,建立机制,工作扎实,基层组织建设和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师生反映良好。相关背景材料齐全,可查可看可访。未按要求落实访谈任务的不予参评。

2.访谈效果好。访谈工作实现了“全覆盖”、“一对一”,典型事迹多,“四个一批”典型多,并在“两访两创”活动期间无教学事故、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发生。

3.整改措施好。要将访谈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后予以公示;制定并公布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方式和整改期限,并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组织群众工作长效机制。

(二)“两访两创”活动先进个人

1.工作完成好。对安排的访谈工作有热情,能够带着责任和感情进行访谈;能够确保所分配的访谈对象“全覆盖”和“一对一”;访谈结束后有总结,有体会,积极向党组织汇报访谈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把握导向好。在访谈师生活动中,能够积极和师生交流思想,主动宣讲政策,访谈内容凸显“真心开展访谈、真实了解民意、真情解决困难、真正推动发展”主题;注重针对性和时效性,达到“交流思想、立德树人、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

3.访谈效果好。方式有创新,工作作风及工作实绩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被访对象反映好,师生认同度高;能够认真填写访谈记录,并能及时回应师生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意见或建议“全反馈”。

三、评选办法

(一)组织推荐。各党总支、机关党委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不少于1个先进集体和1位先进个人参评。推荐的对象,应按类别填写好相应的推荐审批表,并于6月21日(周五)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交流评比。学校组织各党总支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评审团,参评党总支进行经验事迹的交流评比,评选出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

(三)校党委审定。将遴选出的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报校“两访两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请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形成评选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机关党委要把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与2012年的“迎创”活动和2013年的“学创”活动紧密结合,着眼深入推进本年度“两访两创”活动,认真组织好评选。

(二)坚持群众路线。各党总支、机关党委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的积极性,使评选活动成为做好本单位群众工作、理顺情绪、凝聚人心、构建和谐校园的过程。

(三)做好典型挖掘和培育工作。各党总支、机关党委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综合考虑,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总结撰写工作,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积极影响和示范表率作用,把“两访两创”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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